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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关于组织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2026.09.21 关于组织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9-21 】

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一般课题”需提供专家签字的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一套。

(二)电子材料

1.《课题结题汇总表》;

2.《结题审核登记表》;

3.《结题电子汇编》需提供PDF版完整电子汇编,必须提供带页码的目录;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

(三)经费材料

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四)成果查询

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截图。论文与著作的查询操作可参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五)真实性要求

各课题负责人需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抄袭成果等不端行为,省规划办有权取消其此次结题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核查重点

各课题负责人务必认真核对各项材料内容,重点核对以下材料:

1.核对课题成果及结题时间是否符合要求,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应用证明等纸质原件与其电子稿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准确数据填写到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

2.核对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里的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信息及排序等,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备案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需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3.检查结题电子汇编材料内容是否完整。

二、报送要求

将核查汇总后的结题电子材料统一命名为“单位+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并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次课题结题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收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昶 王昊宇 教学科研楼1013A

电话:5823270

邮箱:819732381@qq.com


教务处(科研处)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