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
为了增强教师主动参与教学评价的责任意识,教务处将组织教师通过教务处平台进行评学,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了使网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师
校内专兼职教师
二、网络评学流程
(一)手机端
打开学习通,进入应用选教师评班级
(二)电脑端
进入新平台,教师端-评教管理-教师评班级
三、网络评学时间
6月9日~6月12日
四、要求
(一)校内专兼职教师必须全员参与网络评学,系部要通知到所属各系部教师。
(二)教师评学时要认真负责,不能让他人代为评学。
教务处
二0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