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6 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年度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申报者要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选题要符合参考选题范围(不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在下发选题范围的申请项目须在校内完成过开题立项)。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研究项目。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对有在研项目的,本年度不再给予立项。应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3.选题要求研究项目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前沿问题,列出了一批方向性参考选题,申请人也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视角自拟具体题目申报。基础研究:主要围绕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大庆特色学科等,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推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学术思想性的成果。应用研究: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战略定位,服务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发展大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庆“十五五”规划纲要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4.申报项目须按照《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两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研究项目一般要求当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项,选题重要,研究难度较大的,原则上时间不超过 2 年。
6.申报材料上报申请人应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前上报《立项申请书》电子稿 1 份,纸质申请材料一式 3 份。《课题论证》活页提供电子版材料1份即可。《课题论证》活页主要用于专家匿名评审,请将《立项申请书》的实名电子版材料和《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材料分成两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申报者姓名命名)。电子材料发送至 23206157@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1020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