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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分层次量化考核的通知

【来源:2024.11.21 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分层次量化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1-21 】

各系部:

根据《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核办法>等七项制度的通知》(医专发〔2021〕14 号)、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庆医专发〔2013〕33 号)、《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主任考核办法》(庆医专发〔2015〕10 号)及《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庆医专发〔2012〕19 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4 年度教师分层次量化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校内专兼职教师及实验教师、35 岁以下青年教师(包括教龄不足10年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部门

(一)专业带头人的考核

由专业带头人提交履职情况总结及相关资料(签字盖章PDF+ 纸质版),教务处备存,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考核。

(二)教研室主任的考核

1.采取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权重参考《教研室主任考核办法》,考核定级要客观、公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原则上优秀率不超过20%。

2.系部负责组织对教研室主任进行考核。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确定考核流程等,保证考核的顺利完成。

3.系部填报“教研室主任考核评价表”及“教研室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报教务处备存。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系部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三)青年教师的考核

1.青年教师填写《青年教师培养情况年度考核表》(附件3)(一式三份)。

2.由系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原则上优秀率不超过20%。

(四)全体教师的考核

1.教师填写《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 4)。

2.具体内容及分值见《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及定档比例见《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核内容》(附件5)。科研工作考核标准和细则,系部按照《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医专发〔2021〕14 号)中“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科研工作考核 体系”要求的考核标准和细则进行考核(见附表 3)。

3.考核结果等级确定:优秀率为20%,70分以上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以系部参加考核的全体专兼职教师人数为基数确定等级的人数。同时,系部对实验员进行考核。

4.由系部、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共同考核,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11月25日~12月8日 自评阶段。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及全体教师自评,填写相关考核表,提交总结报告等。其中专业带头人总结包含年度综述报告内容。

2.2024年12月9日~12月22日 系部考核。12月10日,教务处、教学督导室提供本部门考核结果。

3.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以系部为单位分教研室主任、青年教师及全体教师3类汇报考核结果。

4.2024年12月25日 上报考核结果及备案。以系部为单位上报各类考核表、系部教师量化考核明细表及汇总表电子稿(定稿)及纸质稿(需系部领导及主管校领导签字)、专业带头人的总结报告电子稿(word及签字盖章后扫描PDF)和纸质稿各1份。

四、要求

1.各系部要研读文件,有效开展各项考核工作。严格根据师德师风考核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在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贡献突出,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考核可予以加分1~5分。

2.各系部考核细则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考核小组人员范围明确,考核标准相对稳定,保证结果的客观性。

3.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

4.各类考核结果要在本系部公布。

联系人: 贾佳 张红梅

教务处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