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学医院:
随着我校临床教学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临床兼职专业带头人在校院合作育人中的关键作用,持续提高我校专业及课程建设水平,根据《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兼职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推荐与管理办法》(庆医专发〔2010〕41号)的有关规定,开展第五届临床兼职专业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工作相关事宜详细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本次推荐旨在通过选拔一批优秀的临床专家和教育工作者,担任我校临床兼职专业带头人,以进一步加强我校与临床教学医院的紧密联系,共同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愿意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贡献力量,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需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学历要求。
三、推荐程序
1.推荐阶段。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需要,结合教学医院的意见,推荐第五届临床兼职专业带头人。
2.申报阶段。被推荐人需填写《临床兼职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系部需汇总《临床兼职专业带头人信息表》,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审核阶段。教务处将对各系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核,然后上报学校审批。学校将结合各教学医院的意见和教学需要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聘任人员名单。
4.推荐阶段。学校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进行续聘或调整。
四、材料提交
请各系部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临床兼职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1)和《临床兼职专业带头人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96915660@qq.com。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启智楼A113,联系人:杨林。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推荐和申报。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