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教师教学主动参与教学评价的责任意识,教务处将组织教师通过学习通或新教务平台进行评学,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了使网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师
校内专兼职教师
二、网络评学流程:
1.手机端:打开学习通,进入应用选择教师评班级
2.电脑端:进入新教务平台,教师端-评教管理-教师评班级
三、网络评学时间:
6月19日~6月 20日
四、要求
1、校内专兼职教师必须全员参与网络评学,系部要通知到所属各系部教师。
2、教师评学时要认真负责,不能让他人代为评学。
教务处
二O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