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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关于上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2级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的通知

【来源:2024.05.22 关于上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2级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22 】
各系部:

根据庆医专发〔2015〕42号文件《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第十七条有关学生重修的规定。现要求上报本学期取消考试资格的22级学生名单,具体通知如下:

一、取消考试资格的条件

学生如有下述情况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1、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1/3者。

2、缺交作业达该门课程要求1/3(含1/3)者。

3、该门课程如有实验课,实验考核不合格者。

二、确认及上报

1、任课教师填写取消资格考试学生名单汇总表。

2、上报时间:取消考试资格的22级学生名单需任课教师及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并于2024年5月23日(周四)将名单及原因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