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2024.05.14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2024.05.14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14 】

校属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科技局下发的《大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围绕《大庆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和目标,推动我校科教研创新水平,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在数字智能、现代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攻克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项目。

2.重点支持获得省级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试验发展等方向的科技项目。

3.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品技术升级、研发新产品及新技术科技项目。

4.重点支持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前景较好,对我市重点产业生产、医疗临床应用等方面有较高推广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领域

2024年市指导性科技项目分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医 疗卫生等四大技术领域,具体领域如下:

1.工业领域:包括油气开采、绿色化工、软件与信息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人工智能、创意设计等领域。

2.农业领域: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功能性食品、生态农业、黑土地保护等领域。

3.社会发展领域:包括低碳能源、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

4.医疗卫生领域:包括手术、非手术、医技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2.本年度项目申报时,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前三位承担人。正在承担市级指导性科技项目的前三位主要承担人员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前三位承担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参加人应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科研备案,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范围,并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诚实守信,过往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动物的科学研究,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推荐

1.项目采用限额推荐申报方式。医疗类项目,每个推荐单位限额申报20项;非医疗类项目,每个推荐单位限额申报30项, 每个企业限报2项,上年度获得省级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限报3项。

2.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需对申报项目进行伦理、诚信审查和监管。

五、相关说明

1.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市科技局对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入库咨询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列入到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库,并签订合同书。

3.列入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库的项目经费由各项 目负责人自筹。

4.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技局定期开展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对完成的项目进行年度项目验收。

六、申报要求

1.项目组填写《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合同)书》,并提供项目具有创新性相关佐证、知识产权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申报(合同)书与附件一同胶装成申报材料。

2.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2套(纸质稿)、项目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送至教务处。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文涛  启智楼A107室

电话:0459-5885691

邮箱:23206157@qq.com(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收微信及QQ文件)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