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启动2024年度重点规划课题、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课题及服务决策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规划课题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二十大和2024年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应在1-3年内结题,服务决策类课题应在1年结题。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也可以在选题指南范围以外结合实际拟定题目,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意识形态问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相关要求如下:
(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重点课题;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和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得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
1.本课题限额申报1项。各申报人切实把好课题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申请人应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专、兼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每人限报1项,不可同时申报年度重点课题。
3.发布的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是研究参考的重要方向和范围,申请人可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
4.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课题;有在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重点课题。
(三)服务决策专项课题
1.本专项课题共设立24个选题(见附件),选题名称为最终立项课题名称,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题目。每个选题原则上经评审只确立1项课题。
2.课题申请人不限职称、职务,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每人限报1项。
3.申报的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
4.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重要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要注重研究成果对行政教育决策的支撑。
5.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已承担相同课题且无创新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重点规划课题
《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稿(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一致);《课题盲审活页》只需提供电子稿;将以上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及课题盲审活页(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名以“高校名称+重点课题+课题名称+姓名”命名。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1份,同时提供电子稿。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
《课题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3份与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报送教务处,将以上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及课题盲审活页(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名以“高校名称+就业课题立项”命名。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各项材料的纸质版内容一致。
(三) 服务决策专项课题
《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稿(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一致);《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1份,同时提供电子稿。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名以“高校名称+服务决策专项课题”命名。
三、申报程序
(一)各项课题申报人所在系部、处室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初审,各申请项目前三名人员不得参加其他省教育与科学规划办项目,如有兼项申报者取消该项申请。
(二)除服务决策专项课题须严格按照选题目录进行项目设计外,其他类型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围绕选题指南进行项目设计。
(三)有一定研究基础且完成校内开题的项目优先推荐。
(四)各项目材料上报截至时间:①服务决策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②规划办2025年度规划重点课题、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规定日期前上报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纸质稿送至教务处A107,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收QQ及微信文件)。
四、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文涛启智楼A107
电话:0459-5885691
邮箱:23206157@qq.com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