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2024.03.22 关于组织大庆市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活动的通知

【来源:2024.03.22 关于组织大庆市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20 】

校属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2024 年是大庆市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年。按照《大庆市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要求,请各单位按照评奖工作方案安排和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参评,现对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评奖时限、范围和类别

⒈申报成果的时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立项课题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完成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在此时限内,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个人符合规定的社 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⒉申报成果的范围

凡在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物、有准印证的内部出版物出版发表或收入市级以上理论研讨会论文集的研究成果,经过市局级领导签批或有关部门立项并已结题 验收的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成果,均可申报参评。虽未出版发表和立项,但被决策或实际部门采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可以申报参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研究对象属于社会科学,虽然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方法,其成果应属社会科学评奖范围,可以参评。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自然科学类成果,教材、教学参 考书、年鉴、志书、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研究成果;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境外出版物发表的成果。

⒊申报成果的类别:参评成果按体裁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课题类。按奖项名称分为荣誉奖、著作奖、论文奖、课题奖、青年奖。

二、成果申报

⒈申报需提交的材料《申报评审书》、研究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实名、匿名纸质和电子版各 1 份。

2.申报要求

(1)申报者以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只限 1 项。

(2)合作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并注明“XXX 等”字样;由第二作者申报的,须出具第一作者让权证明,让权只能到第二作者。

(3)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只允许其中的某一篇文章单独申报。

(4)系列丛书只能选择整体参评或分册参评一种方式。

(5)成果署名是单位的,由署名单位申报,如由执笔者申报,须由署名单位出具执笔证明和授权申报证明。

(6)成果出版发表时,年龄在 37 周岁以下(含 37 周岁)的作者,方可申报青年奖。

(7)市局级领导的研究成果方可申报荣誉奖。

三、申报材料上交要求

申请者应在 2024 年 4 月 12 日之前上交《申报评审书》、研究成果、相关佐证材料的实名(原件及复印件)、匿名纸质(复印件)和电子版(成果及佐证材料应为扫描件)各 1 份,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经评议后相关材料报送至市评奖办。申报者及参与人员应依法依规参与评审活动,遵循学术准则、恪守学术诚信。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评奖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文涛 启智楼 A107 室

电话:0459-5885691

邮箱:23206157@qq.com(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收微信及 QQ 文件)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