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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2023.05.11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11 】
校属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挖掘阐释名医名家、医籍名方、道地药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江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中医药文化经典元素,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和蕴含的中华文明智慧,提升学校开展中医药相关科研活动的能力,现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课题应以中医药经典为研究对象,围绕中医经典、医籍名方、龙江道地药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江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方面的展开研究,服务于我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要求。研究目标科学合理,研究内容具有先进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合规,一般在 1 年内取得预期的结果。

二、申报范围

(一)中医经典研究。以整理、阐释、继承、发扬、普及中医经典为目标,积极利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技术、数理统计等支持,开展中医经典的理论体系、思维方法体系、辨证论治规律、经典原文诠释与创新、中医经典科学内涵等方面的理论研究,突出中医经典的特色优势,推动中医经典知识广泛传播普及的进程。

(二)医籍名方研究。主要针对中医药经典医籍的整理与研究,经典名方的方药考证。关于经典名方的研究应当在对古典医籍充分整理、考证的前提下,加强经典医籍精华梳理,融合现代科学技术,探索经典名方在预防、治疗黑龙江地域常见病、多发病方面的相关研究,提高经典名方的临床疗效和服务率。

(三)龙江道地药材研究(龙江道地药材目录尚未公布,请从附件 1 龙江常见地产药材名单中选择药材进行研究)。对该道地药材的名称(正名、异名)、基源植物、炮制方法、性味归经、功效、栽培、食用习惯等方面进行古籍、地方志等文献的梳理、考证、研究,并对该品种现代研究进行综述与展望,以形成完整的该品种药用、食用历史和下一步利用开发建议,为该品种的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如申报道地药材、申报药食同源物质、非药用部位申报新资源食品、申请地理标识保护等应用奠定前期研究基础。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挖掘整理我省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我省中医药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中医药非遗项目数据库,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推广及应用研究。对已经列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挖掘其历史、文化、学术价值与内涵,探索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设、传承模式与创新发展利用的有效路径;对未列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阐述其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目的及意义,对其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情况等进行说明,提出传承、传播、保护的有效措施。

(五)龙江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主要开展黑龙江省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技术方法和临证方药、中医药古籍文献挖掘整理,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推进龙江医派学术传承工作;开展龙江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整理,整理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促进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发展。

三、申报主体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或其他有关医疗机构、省直中医药单位、科研院所等,并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及配套经费。

(二)申请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中医药临床、科研、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相关工作 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三)负面清单。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研究;已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超期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已立项的省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现正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允许申报。

四、项目说明

(一)项目列入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范围,研究时限为1年。

(二)请项目申请人依据申报范围积极申报,请推荐单位注意本单位的申报项目,避免一个方向扎堆申报。

(三)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引导项目两类。资助项目分为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重点资助项目标准为5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2000元/项。引导项目的研究经费需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项目经费仅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各项支出,不得被项目实施单位截留或挪用。

(四)研究成果应形成详细研究报告1份,相关内容在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论文需有课题类别和课题编号。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者须登录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平台(http://hljzyy.cmechina.net),进入科研申报平台,按照《黑龙江省中医药中医管理局科研申报系统申报人操作流程》,认真填写《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并打印纸质版一式5份。同时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申请者所在单位需登录科研申报平台进行初审,并在纸质件上加盖公章。

(三)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于2023年5月17日前,登录科研申报平台,完成线上审核工作,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工作。

六、校内联系人

联 系 人:吕文涛

联系电话:5885691

联系邮箱:23206157@qq.com

教务处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