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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办法

作者: 学生处   信息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时间: 2012-11-11


第一条:学生入住管理

1、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缴清住宿费,方可正常住宿。

2、住宿学生按学校宿舍管理分配的房间进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3、学生在其住宿房间,要确保室内公共备品的完好使用,不得私自更换室内家具。

4、学生住宿要交一定的房间钥匙等押金。

5、毕业学生离校前,要经舍务管理人员检查,确定室内配置用品完好,钥匙交还后能使用,方退还所有押金。

第二条:学生寝室管理

1、各宿舍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考核寝室达标情况。

2、按《宿舍标准化管理细则》进行检查考核,记录检查结果和加扣分情况。

3、对宿舍的公共设施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4、对学生损坏室内设施要及时记录,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赔偿处理。

5、对寝室不达标准,违反规定,行为恶劣的学生,上报学生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寝室考核办法

1、宿舍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各寝室达标情况,随时记录留底。

2、对当天检查不达标寝室的予以告诫,限期整改,并记录进入班级和个人考核。

3、寝室检查依据《宿舍标准化细则》和《宿舍考核扣分标准》进行考核。

4、每月底汇总检查情况,送报系部部的考核汇总,进行通报。

第四条: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一、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2、在寝室内私接乱拉电线、网络线的。

3、在寝室内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住宿的。

4、私自配置钥匙,更换门锁的。

5、在室内使用禁止的各种电器用品的。

6、在楼内寝室内酗酒、斗欧或不良言行的。

二、对违规、违纪行为严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1、强行闯入异性宿舍进入寝室的。

2、对异性人员入寝不报,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

3、在寝室内赌博,观看反动、淫秽出版物和光盘的。

4、阻挠、妨碍管理、值班人员执行检查,态度恶劣情节较重的。

宿舍标准化细则

1、被褥叠放整齐,方向一致,床单洁白干净,床上床下无杂物。

2、门、窗、窗帘、地面要干净,没有污垢,床下只允许摆放一双鞋。

3、桌面、盆架物品摆放整齐,墙面禁止粘贴饰物和海报,保持墙面洁白。

4、禁止往楼道地面倒水和堆扫垃圾。

5、禁止在室内做饭,私自接电,私自留住外来人员;亲属探望,必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方可进入。

6、保持室内公共物品完好,遵守作息时间,不准窜寝,熄灯后禁止一切活动。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如下:

一、舍务管理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及时将分配的宿舍房间、钥匙,下发系部辅导员,做好学生入住准备。

二、报到学生持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到舍务登记,领取行李,

由辅导员安排到指定宿舍床位入住。

三、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床位由舍务统一计划管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住宿学生必须予以配合。

四、住宿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三天内必须搬离住宿房间床位,退宿学生离校时经工作人员清点家具、设施完好,由工作人员允许,退还宿舍房间钥匙,方可离校。

五、住宿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严禁在宿舍楼房间的墙壁和家具设备上,剔、凿、钉及自行拆装更换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严禁在室内墙壁及门上乱贴乱画。

六、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饰物及晾晒衣物。

七、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严禁在楼内饲养宠物;禁止大声喧哗和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八、住宿者应爱护室内公物,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室内所有家具、设施等要爱护使用,完好交接。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严禁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学生宿舍楼内严禁异性间串寝、严格禁止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住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禁止一切活动。考试期间和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舍务应积极和系部辅导员、学生会相互沟通配合,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把宿舍工作做好。

“星级”宿舍评比标准

一、“三星”宿舍标准

1、宿舍内务长期保持达标标准,无扣分现象。

2、宿舍全体人员整体素质好,爱校、尊师,有较强的公共道德意识。

3、宿舍全体人员成绩全部良好。(平均70分以上)

二、“四星”宿舍标准

“四星”宿舍标准:达到“三星”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宿舍全体人员都参加社团和第二课堂。

2、 人人有特长并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三、“五星”宿舍标准

“五星”宿舍标准:达到“四星”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宿舍全体人员积极上进,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 宿舍半数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

奖学金获得者。

四、“星级”宿舍评比步骤及考核办法

“星级”宿舍每学年评比一次。

1、 先由各宿舍楼管理老师根据本宿舍楼检查考核达标情况,将符合参评的房间报舍务管理办。

2、 舍务管理办将参评的房间及人员评比表下发到系部、辅导员,由辅导员按表格要求填报参评房间、人员的详细情况,系部进行审核,一周内将表返回舍务管理办。

3、 舍务管理办将参评的房间及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学生处审核评定。

全校评出四个“三星”宿舍。三个“四星”宿舍;二个“五星”宿舍。被评为“三星”宿舍每人加1分;“四星”每人加2分;“五星”每人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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