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08文章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四有”好青年,特制定我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以鼓励思想进步、勤奋好学、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学生。

一、评选范围

凡属国家正式计划招收的高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奖学金评定。(第三年实习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评选条件

1、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学生成长学分银行)排列在班级前十名以内;

2、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

3、奖学金获得者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专业排名30以内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标准

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评选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10‰,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评选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20‰,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

三等奖学金评选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30‰,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学生奖学金每学进行汇总、评议,每学年评定一次以每学年的学习成绩基本依据,按比例确定奖学金的人数和等级。以班级为单位,报各系学生管理部,经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并进入学生档案。

四、有下列行为者不享受奖学金

1、凡学年内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受到党、团、行政处分的;

3、凡考试、考查课成绩不及格者或考试作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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