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学校“(技能+特长)*态度”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生“4520” 态度特长培养考核评价体系,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特色育人工作中,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体现显性课程(课堂教学)与隐性课程(课外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思想,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纳入学分考核,制定学生态度特长培养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客观全面反应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公正记录学生在校三年成长过程,定量考核学生各方面表现,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制管理。
二、考核原则
1、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则。
2、促进学生“4520”特长态度培养体系有效实施的原则。
3、将课堂教育、日常行为养成、社会实践、大型活动、社团活动、心理健康等有机结合,将态度与特长培养相互渗透,遵循综合评价的原则。
4、将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进行科学量化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人文艺术素质、文明行为素质、心理适应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安全防御能力等六个方面内容,具体见附表《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态度特长考核细则》。
(二)考核方式
1、依据学生态度特长考核细则,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提供学生的考核依据,辅导员负责学生三项素质和三项能力量化打分,每学期末辅导员汇总积分表,计算出每名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学分。
2、学生态度特长学分实行每项累计得分,每项得分不得超出该项规定的最高学分。具体考核办法见《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态度特长考核细则》。
四、考核的认定和使用
1、学生态度特长考核总学分为60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为28学分,选修学分为32学分。
2、学生在校期间,要求必修学分最低修满20学分,选修学分最低修满15学分。三年总计修满45学分以上为优秀,35学分为合格,35分以下为不合格。
3、学生态度特长考核由辅导员具体实施,系部审核,活动组织部门认定。各系部每年应对学生态度特长总分进行认定,作为评优、奖助贷勤、发展党员及升留级的重要依据。
4、学生态度特长三年总学分修满45学分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总学分低于35学分或学生文明行为素质三年合计学分低于15学分者不予毕业。
五、考核管理
1、学生态度特长学分制考核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学生活动的组织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及时准确提供考核依据,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准确掌握第一手考核资料和依据,实事求是记载每个学生各方面的情况。
2、各系部、各班级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避免片面性、随意性。
3、辅导员、任课教师作为学生态度特长培养考核第一责任人,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六、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态度特长考核细则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态度特长培养考核细则(100分) |
序号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学分 |
性质 |
考核办法 |
责任人 |
1 |
思想道德 素质 (12学分) |
价值观培养 (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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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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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教育 |
1.5 |
选修 |
参加爱国主义、大庆精神、“三观”、“三生”等教育活动,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好人好事 |
0.5 |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尊老爱幼、自强自立等行为,根据社会影响酌情加分 |
辅导员 |
公益服务意识(3学分) |
志愿者服务 |
2 |
选修 |
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献血活动 |
1 |
三年内参加献血,一次得0.5分 |
辅导员 |
阶段适应能力(1学分) |
入学教育 |
0.5 |
必修 |
参与讲座,一场次得0.1分 |
辅导员 |
入学应知应会 |
0.5 |
必修 |
参加入学校级校规考试,成绩60~69分者得0.1分,70~79分者得0.2分,80~89者得0.3分,90~99分者得0.4分,100分者得0.5分 |
辅导员 |
校园情怀培育(2学分) |
爱心捐赠 |
0.4 |
必修 |
参加爱心捐赠活动,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校园劳动 |
1.6 |
在校期间,参加扫雪、拔草等劳动,一次得0.1分 |
辅导员 |
医德医风 (4学分) |
医德高尚 |
1 |
必修 |
树立爱患观念、体贴患者,不以权谋私,不接受馈赠,得1分,与患者发生医疗纠纷或出现医疗事故记0分 |
辅导员 |
医风严谨 |
1 |
密切观察患者,及时准确完成病情记录和病例等医疗文件,不弄虚作假,得1分 |
辅导员 |
守法遵章 |
1 |
必修 |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及爱护设备,得1分。被实习单位退回记0分,受到实习单位批评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记0分,受到实习单位表扬,依具体情况加0.2~0.5分 |
辅导员 |
尊师好学 |
1 |
参加实习医院、药厂等单位的文体活动,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艺术活动,一次得0.5分 |
辅导员 |
2 |
人文艺术 素质 (29学分) |
人文素养 (6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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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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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知识竞赛 |
1 |
选修 |
参加知识竞赛,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育人讲坛 |
1 |
参加育人讲坛,一次得0.1分 |
寝室文化活动 |
2 |
参加寝室文化活动月系列活动中的每项活动,参加一次得0.2分,参加内务整理大赛,参加一次得0.3分,荣获星级宿舍,每人次得0.3分 |
主题班会 |
2 |
参与组织、策划、表演等,一次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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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艺术实践 (8学分) |
艺术类社团活动 |
3 |
选修 |
参加1个社团满一学年得1分,(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或一个特长班,任选其一) |
辅导员 |
文艺演出 |
3 |
参加校园艺术周、迎新晚会、社团嘉年华、特长汇报演出等大型文艺演出,一次得0.5分 |
文化活动 |
2 |
参加大专辩论赛、主持人大赛、歌手大赛、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等活动,一次得0.2分 |
体能锻炼 (5学分) |
军训 |
2 |
必修 |
参加新生军训达10天,得1.5分,参加会操表演得0.5分 |
辅导员 |
体育活动 |
3 |
选修 |
参加校运动会、篮排球比赛、拔河比赛、啦啦操比赛等,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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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毕业相关活动(8学分) |
毕业惜别会 |
3 |
必修 |
负责毕业惜别会方案的策划和制定,承担主持和表演,参与组织和筹备,参与布置会场,依据工作量和效果,依次得3分、2.5分、2分、1分,参加毕业惜别会得0.5分 |
辅导员 |
毕业典礼 |
3 |
选修 |
策划和制定毕业典礼方案,承担主持和表演,参与组织和筹备,配合老师布置会场等,依据工作量和效果,依次得3分、2.5分、2分、1分,参加毕业典礼得0.5分 |
辅导员 |
毕业照 |
1 |
选修 |
参与毕业集合合影,得1分 |
辅导员 |
爱心捐赠 |
1 |
选修 |
参加毕业爱心捐赠活动,捐赠衣物、书籍、用品等,得1分 |
辅导员 |
成长报告 (2分) |
成长报告 |
2 |
必修 |
撰写2000字三年成长报告,依据完成质量评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依次得2分、1.5分、1分、0.5分,未完成者不得分。抄袭者不得分。 |
辅导员 |
3 |
文明行为 素质 (39学分) |
养成教育 (6学分) |
养成教育60件事 |
2×3 |
必修 |
认真完成《养成教育手册》60件事,完成一件事得0.1分 |
辅导员 |
行为考核 (20学分) |
日常行为表现 |
10×2 |
必修 |
见《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考核细则及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
辅导员 |
实习表现 (10学分) |
考勤管理 |
5 |
必修 |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考勤制度,节假日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相同。因特殊情况病假每天扣0.2分,事假每天扣0.5分,无故缺勤漏岗记0分 |
辅导员 |
实习态度 |
5 |
必修 |
虚心踏实,操作规范,爱护仪器设备,每月得0.5分,实习期间发生违纪行为,一次扣0.1分 |
辅导员 |
实习汇报 (3分) |
实习周志总结 |
2 |
选修 |
完成实习周志填写,一次得0.1分,按时上交实习月总结,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实习手册 |
1 |
选修 |
完成实习手册的全部内容,实习结束及时上交学校,得1分,手册缺一项扣0.2分 |
辅导员 |
4 |
职业发展 能力 (14学分) |
专业实践 (3学分) |
专业沙龙活动 |
1 |
选修 |
参加专业沙龙系列活动,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专业技能大赛 |
1.5 |
参加专业技能大赛,按国家、省、校级分别给予1.5分、1.0分、0.5分 |
辅导员 |
专业知识竞赛 |
0.5 |
参加校(系)级以上专业知识大赛,一次得0.1分 |
辅导员 |
职业规划 (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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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创新创业 |
2 |
选修 |
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取得较好效果或自主创业成功,一次得0.5分 |
辅导员 |
就业实践活动 |
1 |
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一次得0.2分,参加职业规划大赛,一次得0.3分 |
辅导员 |
社会实践 (2学分) |
寒暑假社会实践 |
2 |
参加寒假、暑假社会实践并按要求完成实践报告,一次得0.5分 |
辅导员 |
论文答辩 (3学分) |
论文书面成绩 |
1 |
必修 |
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论文,存在抄袭现象不得分 |
辅导员 |
论文答辩成绩 |
2 |
必修 |
根据答辩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读性、参考性等评分,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合格得1分,不合格记0分。 |
辅导员 |
就业协议 (3学分) |
签订就业协议书 |
3 |
选修 |
按时按要求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上交。一次性得分3分 |
辅导员 |
5 |
心理适应 能力 (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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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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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实践 (2学分) |
心理健康筛查 |
0.5 |
必修 |
参加心理健康筛查得0.5分 |
辅导员 |
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 |
1 |
选修 |
参加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中的一个项目,得0.2分 |
辅导员 |
心理健康宣传竞赛 |
0.5 |
参加心理健康宣传竞赛等活动,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毕业教育 (1学分) |
学校毕业教育 |
0.5 |
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教育讲座,一场次得0.1分 |
辅导员 |
学校专业教育 |
0.5 |
参加系部组织的专业教育讲座,一场次得0.1分 |
辅导员 |
6 |
安全防御 能力 (3学分) |
安全教育 (1学分) |
知识讲座及法规教育 |
1 |
必修 |
参加新生、实习生等安全知识讲座、法制法规教育,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安全实践 (2学分) |
逃生演练 |
1 |
选修 |
参加防火、防震、防盗等逃生演练活动,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实习组长安全管理 |
0.5 |
选修 |
承担实习组长,管理严格出勤请销假,按工作表现得0.5分、0.4分、0.3分、0.2分 |
辅导员 |
实习期间安全行为 |
0.5 |
必修 |
实习期间注重安全行为,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安全知识讲座或培训,一次得0.1分;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逃生演练等活动,一次得0.2分 |
辅导员 |
说明:标注★的考核项目计入课程学分,不列为特长态度培养考核学分。按次数考核的指标,参加多次可累计得分,每项累计得分不得超过该项规定的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