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文章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针对目前我校在校生考试、实习生下岗实习等实际情况,为有效防范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下发此通知。

一、做好特殊群体的心理预防

1、针对学业困难群体。关注学期预警、考试焦虑、违纪学生的情绪情感变化,进行“一帮一”、“多帮一”等学业辅导,缓解学业压力。

2、针对实习生群体。针对实习生刚刚进入临床实习单位需要适应、协调、实践等成长问题,及时给与专业实习指导,协助实习生度过心理适应期,尽快适应实习生活。

3、针对重点关注群体。包括长期寝室人际关系紧张、近期情感受阻、精神类药物治疗、家庭关系紧张、经济拮据等学生,持续进行人文关怀,减轻心理症状,增强社会支持。

二、发挥“四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作用

1、加强心理问题高危人群识别。发挥校、系、班、寝四级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通过寝室长观察、辅导员谈心、系部重点关注人群联络、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反馈等途径,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动态,逐级上报,及时发现隐患。

2、及时对心理问题高危群体跟踪监护和心理疏导。开展“一人一策”、“一对一”、“多对一”的心理帮扶,帮助学生缓解因各类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共同进行心理帮扶。

3、加强心理危机学生快速处理反应机制。第一时间启动心理危机应急预案,由校领导小组-学生处-系部-辅导员-学生组成五级快速反应链条,建立快速医疗转介通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控制、早预防,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三、开展“四位一体”网络心理干预

各系部要依据专业特点,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热线服务、实践活动、家校联动”为一体的心理干预,针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一次身心状况排查、帮助解决一项实际困难、真诚进行一次心理疏导、认真填写一次心理台账记录,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细做实,为学生的身心成长,为学校的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校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21年7月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任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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