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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教)研论文、著作及科(教)研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7-07-05 16:00   科研处 审核人: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科(教)研论文、著作及科(教)研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活跃校园学术氛围,规范教研、科研管理,促进教研、科研事业的发展,确保学校教研、科研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遵循创新、实用、节约高效的原则,现制定有关学校教研、科研论文、著作及教研、科研课题管理有关规定。

一、教研、科研论文及著作

(一)论文、著作的发表程序及管理

1.论文、著作在投稿或出版前必须经科研处审核、备案,并填写审核表。发表及出版时应在作者姓名前属“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字样。

2.教师本人要将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交科研处验收,确定等级,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案。

3.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及教学研讨会的论文也要按上述程序投稿,在科研处备案。参加学术会议的获奖论文证书必须与交流论文一并使用方有效。

4.自2002年起,教学人员晋升职称时的论文、著作,以科研处登记备案的论文或著作为依据,其他一律无效。

5.教师业绩考核以科研处备案的论文或著作为依据,未经审核备案的论文、著作视为无效。

6.学校每一至二年召开一次论文宣读会,经专业技术委员会评审后,对优秀论文的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论文、著作的等级

1.国际级: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未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但被收集到论文集中的论文;洲际专业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未在洲际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但被收集到论文集中的论文;国外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

2.国家级: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包括中华……杂志(中华医学会主办)、中国……通报(国家级专业学会主办)、中国……杂志等(国家级专业学会主办)期刊;国家级重点院校学报发表(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北医大学报、协和医大学报等)的论文;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业著作(人卫出版社、中国科技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北医大协和医大联合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学苑出版社等)。

3.省级:省级专业期刊(如黑龙江医药、新医学、医师进修杂志等)发表的论文;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省级出版社出版(如黑龙江科技出版社、吉林科技出版社等);省级院校学报(如哈医大学报、牡丹江医学院学报等)。

4.省、市之间级:非公开发行(无邮发代号)的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如中华美国医学杂志等)。

5.市级:市、局级刊物发表或论文集收集的论文;省级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市级专业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6.校级:校刊发表的论文、校级论文研讨会交流的论文或论文集、市级教学研讨会交流的论文。

(三)论文、著作的验收及等级认定

论文、著作的验收、认定由科研处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完成。科研处负责对教师的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情况进行备案并保存复印件。

二、教研、科研课题

(一)教研、科研课题的开题立项

1.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开题报告:简要阐述该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目前国内外进展情况、研究的手段、方法、可行性及经费要求等(附查新检索报告)。

2.科研处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开题论证,结合校科研计划决定是否立项。

3.科研处对科研教研课题立项并进行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的教研科研课题一律无效。

4.科研课题包括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的自主研究及外协项目。教研课题包括教改、教法、教具创新等方面的研究。

5.建立校内科(教)研专项奖励基金,鼓励教学人员开题立项;原则上学术带头人及教研室主任每1~2年主持一项校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教研、科研课题的检查、验收

1.科研处对立项课题要制定计划,进行管理检查。对校级以上立项的课题,科研处要根据开题报告的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课题负责人要填写季报表。

2.课题负责人要根据课题计划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保证按时按要求进行,课题结束后按要求向科研处提交验收报告及技术总结报告。

3.由科研处组织专业技术委员对项目进行验收。课题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项目将由科研处负责申请参加局级科研项目验收。

4.验收时,项目负责人要准备:立项论证报告(开题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检索报告、外协合同等材料等。

(三)科研、教研项目成果评定

1.由科研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委员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定。参加局级科研课题验收的项目,直接参加局级成果申报。

2.课题负责人要准备:验收报告书、成果申请报告等材料。

3.校专业技术委员会对参评的课题要评出等级。学校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4.校内课题获奖成果作为教师晋职的参考条件。

(四)外协项目

1.对拟开的外协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立项开题报告、协作计划书等资料供专业技术委员会论证,同意后方可立为协作项目。

2.要明确外协项目的责任、义务、经费来源及使用,以及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3.未经校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批立项的外协项目及获奖成果,在晋职及业绩评定中视为无效。

(五)教研、科研课题的级别

1.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基金项目、卫生部医药科学开发项目等;获国家专利。

2.省级: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委科技攻关项目、省卫生厅科研项目、省教委教研项目等。

3.市、局级:市、局级科研攻关及技术推广项目;校级课题参加市、局级科研鉴定并获奖的课题;市、局级教研项目;

4.校级:校级教研、科研课题。

(六)教研、科研课题的等级确认

1.自2002年起,经科研处备案的教研、科研课题予以确认。

2.根据成果证书发放机构的级别确认成果级别,根据成果证书评定的等级确定成果等级。

3.各级协会、研究会、研究室发放的教研成果证书按论文核定。

4.校级课题由校专业技术委员会综合验收评定并划分等级。

5.指导教师证书只有国家、省级奥赛获奖指导教师证书有效,原则上必须指导本校学生,如果是外校学生,获奖证书要与获奖学生所在学校的证明一并使用,参赛前必须经科研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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