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以案为鉴,坚守底线——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八)

发布时间:2025-12-1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教育家精神,大力推进“清廉医专”建设,党群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将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梳理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希望全体教师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持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时刻自省、自警、自励,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案例简介:

案例一:成都体育学院教师邓某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邓某某与他人长期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邓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

案例二:2019年8月,郭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郭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都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

处理结果

案例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邓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取消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资格和研究生导师资格。责令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学院党总支书记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案例二: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解除聘用合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

编选:党群工作部(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