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以案为鉴,坚守底线——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三)

发布时间:2025-06-12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教育家精神,大力推进“清廉医专”建设,党群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将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梳理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希望全体教师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持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时刻自省、自警、自励,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案例简介:

案例一: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唐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2019年2月,唐某在课程教学中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

案例二:九江学院教师朱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21年4月,朱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良信息。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第三项规定。

处理结果

案例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唐某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理。学校对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案例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

编选:党群工作部(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