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和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点击:

校属各党支部、各单位、各班级:

现将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

结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将清明节的三天放假时间与“五一”国际劳动节的五天放假时间进行合并。

4月3—5日不放假,学生在校上课。

5月1—8日放假,4月25日在校上课,5月9日返校,5月10日上课。

(二)教职工

按照国家规定时间放假和上班。

4月3—5日放假,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到校上课。

5月1—5日放假,4月25日、5月6、7、8日上班。

二、有关要求

1.要重视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过节不放松警惕,假期不放下责任,落靠属地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继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同时,按照省教育厅、大庆市政府、区政府和卫健委等有关部门要求,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2.要重视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做好假期各项安排。教务处和各系部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放假时间,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和进度。学生处和各系部要安排好学生的业余文体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后勤服务公司要做好餐饮等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3.要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教职工假期尽可能在校内学习活动或者不离开大庆出行。

4.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防范,确保信息畅通,对于涉及校园安全和师生稳定方面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5.要抓好节日廉洁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过节不忘遵规,假期不忘守纪,共同度过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特此通知。